【资助】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 2018- 09- 14 访问次数:

各位同学:

为切实将国家和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及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beat365体育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学生[2017]13号,附件1),配合学校有效开展新学年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学院将开展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由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议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组长:华博   

成员:黄振翔  王胜男  闫婷婷  各年级主任

二、具体实施办法和工作流程

(一)学生提交认定申请(9月14日—9月19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包括曾获得的大额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难以支付本学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1.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需登录校内平台“我的空间”(“我的易班”),进入学工管理系统,在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后,再打开困难认定申请模块进行网上申请。同时需登录http://zzfx.cau.edu.cn/bixs/accept.jsp ,填写学生资助分析问卷,帐号、密码与“我的空间”相同。

2.初次申请的学生在线详细填写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内容,扫描上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调查表》),然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beat365体育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4,以下简称《认定申请表》),并向所在班级提交《认定申请表》和《调查表》复印件(原件另有它用)。

3.《调查表》要求信息填写完整。其中2018年新申请学生所提交的《调查表》需加盖表格要求的相关单位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4.《认定表》、《调查表》中涉及的家庭情况信息如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建档立卡家庭、孤残、烈士子女、城市低保、残疾、疾病以及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事项,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再次申请的学生往年已经提交过的证明材料不必再次提交,有变化的事项则需提交。

5.再次申请的同学如家庭未发生较大变化,不需再扫描提交《调查表》,需在线详细填写认定申请内容,打印并向所在班级提交《认定申请表》。如家庭发生较大变化,只需提交有变化事项的证明材料即可,材料的出具时间限2018年年内。需要注意的是,再次申请认定的同学也需登录上述网址填写学生资助分析问卷。

(二)学院开展评议、认定工作(9月20日—9月25日)

家庭困难学生认定的评议分班级、年级两个层面开展,学院审核评议结果。

1.班级评议环节(9月20日—9月22日)

评议小组构成要求:

各班级按要求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由班级辅导员(一年级)和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人数比例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30%)组成的评议小组。班委成员、宿舍长如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不得担任班级评议小组和年级认定小组成员,班委其他成员可以递补,宿舍长由未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宿舍成员递补。

其中,2018级各班级困难认定小组由各班班主任、辅导员、班助、学生代表(班委、班级临时联系人、各宿舍宿舍长等)组成(学生代表人数比例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30%)。

非新生年级班级困难认定小组由各班班主任、学生代表(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各宿舍宿舍长等)构成。

班级负责人材料收集要求:

1).确定《xx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名单》

各班负责人请将《xx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名单》(附件5)(纸质版与电子版),电子版需要于16日下午3点前,发送至学院资助邮箱附件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与年级认定情况表.docx

 

 

学生教育管理科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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