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0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报工作的通知 |
||
|
||
2020届有关毕业生: 按照《关于做好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及有关文件要求,更好保障2020 届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现启动补贴申报工作。因客观原因未及时申请的2020 届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在本次申报中进行补报。 一、申领条件 符合以下之一: 1. 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 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北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 3. 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4. 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5 . 本人毕业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6 . 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未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可自愿申请。补贴标准为1 00 0 元/人。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申报。 二、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 2 月24 日- 3 月2 日。
三、申报流程 (一)信息填报 1、凡符合申领条件的同学准备申报材料。 电子版材料:即系统需要填写的申报材料,详见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