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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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近期,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预防工作,特提醒全体学生注意如下事项。 1.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接触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人,如需接触时要佩戴口罩; 2.勤洗手。尤其在手被呼吸道分泌物污染时、触摸过公共设施后、照顾发热呼吸道感染或呕吐腹泻病人后、探访医院后、处理被污染的物品以及接触动物、动物饲料或动物粪便后; 3.不要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口、鼻; 4.加强体育锻炼,规律作息,提高身体免疫力 ; 5.避免接触禽畜、野生动物及其排泄物和分泌物,避免购买活禽和野生动物;避免前往动物农场和屠宰场、活禽动物交易市场或摊位、野生动物栖息地或等场所;避免食用野生动物,不要食用已经患病的动物及其制品;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冰鲜禽肉,食用禽肉蛋奶时要充分煮熟; 6.寒假期间应谨慎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学习、实践、探亲和旅游等,如确须前往请做好防范措施; 7.如有发烧、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的症状,应根据病情就近选择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及时上报班主任、导师以及学院辅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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