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相关专业创新创业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重要声明
发布日期: 2021- 05- 27 访问次数:

所有参加决赛的作品必须与本届大赛的主题和内容相符,有利于促进乡村振兴,符合现代农业工程和智慧农业的要求,往届获奖作品不许再参加大赛。同时,所有创新类作品需制作实物模型进行参赛。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参赛作品视为无效:

(1)所提交的参赛作品不符合竞赛设计作品的要求;

(2)文件和图纸模糊难以辨认、内容不全;

(3)属明显抄袭者或经查实为他人代做;

请各支参赛小队确保作品与往届获奖作品有明显不同,如有雷同,将取消参赛资格。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