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9- 06 访问次数:

各位同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校开展各项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和依据,是落实精准资助的前提和保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beat365体育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中农大学字〔2019〕4号,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具有我校学籍的、中国籍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以下简称学生)可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二、认定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根据困难程度的不同,划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三、认定程序和时间安排

1.学生提交申请(即日起—9月9日)

(1)学生填写纸质版《beat365体育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认定申请表),交到班长处。

认定申请表中涉及的特殊群体类型及家庭情况信息,如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学生,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并和认定申请表一起提交班级。未到校的学生可通过拍照等方式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给班主任或辅导员。

(2)学生填写电子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认定汇总表),文件命名为“姓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交到班长处。

(3)凡申请困难认定的所有学生须通过下方二维码或者链接(任选其中一种方式),填写《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问卷调查》。本问卷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重要依据,请按时、认真、如实填写,否则可能影响认定结果。问卷登录账户为学生登录农大企业号的个人账户和密码。

问卷填写二维码:

问卷链接地址:

https://wep.cau.edu.cn/site/form/formtemplat?formid=314

2.班级开展评议、认定工作(9月10日—9月14日)

学院按照办法要求成立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年级认定小组、班级评议小组。分班级、年级两个层面开展评议,学院审核评议结果。

(1)各班级按要求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由班主任助理(一年级)和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人数比例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30%,人员范围覆盖班级所有宿舍,不得包括提交申请学生)组成的评议小组。

各班班长于9月8日下午17:00前将《XX班班级困难认定小组成员名单》(附件5)发送至各年级主任处:

2019级主任:张澜   中以楼A102  62738381 syjy@cau.edu.cn

2020级主任:谢泽昆 中以楼A105  62736397 xiezekun@cau.edu.cn

2021级主任:牛文娟 中以楼A101  62736397 syzz@cau.edu.cn

2022级主任:王淼   中以楼A101  62736397 wangm@cau.edu.cn

(2)班级评议小组对照认定标准对申请学生的经济状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并排序,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与年级认定情况表》(附件3,以下简称认定情况表),其中评议认为经济不困难的也应将其情况在表中列出,写明评议意见。

各班班长于9月14日下午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纸质版《认定申请表》、《认定情况表》及汇总后的电子版《认定汇总表》提交至各年级主任处。

3.年级、学院开展评议、认定工作(9月15日—9月20日)

(1)各年级成立以年级辅导员任组长,由各班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认定小组。年级认定小组对班级评议小组的评议结果进行充分讨论(必要时可听取班级评议小组(代表)的陈述),初步确定各学生困难程度等级,并将结果以适当方式反馈给班级评议小组征求意见,无异议后将年级认定结果提交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学院成立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担任组长,由专职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认定工作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年级认定小组的认定情况进行审核,并结合定量测评数据,对存在不一致情况的进行进一步核实和调整。学院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对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认定结果提交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认定工作过程中,应注意学生信息保密和隐私保护。评定时,禁止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公示评定结果名单时,公示内容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 

4.学校督查认定过程、审核结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提交的认定材料进行复核,从认定名单中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学生,通过邮件、电话、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了解核实,进行横向、纵向的比较,对有疑问和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进行重点复核,并与学院沟通,确定认定结果。学工部将认定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5.学院归档,建立困难学生成长档案

学工部将最终认定结果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并将认定结果反馈学院。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认定评议工作材料统一归档,学生申请材料纳入学生个人成长档案。 

四、相关要求和说明

1.结合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我校实际情况,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定为:学生可以支配的月均基本生活费用不足1320元。在烟台校区就读学生的认定标准,以烟台当地民政部门公布的2022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依据。

2.学院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对新生进行逐一面谈,做到面谈全覆盖,全面了解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做好记录,填写《2022级新生面谈记录表》。进行困难认定时严禁给年级、班级划分比例名额,但对于年级或班级出现困难学生比例过大或过小的情况要认真核查评议。

3.申请认定的学生应按认定申请表的填写说明如实详细说明家庭情况及相关经济状况,严禁弄虚作假。学院应对学生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进行审核。

4.学校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直通车”渠道,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特殊情况(隐私),允许提出申请的同学跳过班级评议程序,直接参加年级认定环节。学院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做好相关记录,并按照要求建档、上报,同时标注“直通车”。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秋季学期集中组织开展认定工作,春季学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复核。

6.学院会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如实提供家庭信息,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对于弄虚作假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一经核实,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学院应持续关注学生家庭状况,并及时将变化情况备案。

7.学校对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不定期抽查复核,采用电话访问、约见访谈、家庭走访、分析校园卡消费数据、信函索证、量化评估等方式,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真实情况,及时发现那些困难但未参加认定、不困难却认定的学生,纠正认定结果存在的偏差,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

 

学校联系人:尹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51423187、62736326

电子信箱:zizhu@cau.edu.cn

办公地址:东校区学生一号公寓B座三层310室

 

学院联系人:牛文娟

联系电话:62736397

邮箱:syzz@cau.edu.cn

学院监督人:王胜男

办公电话:62738381

邮箱:wangshengnan@cau.edu.cn

 

beat365体育官方网站学生教育管理科

2022年9月6日

附件1:beat365体育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pdf

附件2:beat365体育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与年级认定情况表.docx

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xlsx

附件5:XX班班级困难认定小组成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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